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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夕煜宸是什么身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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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32章 蛊惑人心(第1页)

我都这样气愤了,可卿歌却神色依旧。她似是习惯了,任由小老头抓着她的手,清清冷冷的道,“狮头爷爷,跟您是我高攀,我自然是愿意的,只是您知道我是谁的人。跟不跟您,我做不了主,您要是有办法让我得自由,我是求之不得的。”卿歌这番话似是让小老头想起了什么,脸上的笑僵住。片刻后,他松开卿歌的手,边往外飘边嘀咕道,“这么多年,我还以为你早被玩腻扔了,没想到你俩竟还搅和在一起。小卿歌,被丢弃以后来找爷爷,爷爷不嫌你脏,爷爷也想玩玩你。”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也不知道卿歌到底跟着谁,但我知道这个小老头说的话太难听了!我刚要说什么,就听卿歌冷冷的说道,“小仙姑,我不需要你为我出头,这是鬼市,别惹事。”我愣了下,抬眼看向卿歌。进了大狮子的嘴,往前走出百十来步就到了集市。集市街道两侧燃着长长的火龙,火龙发出的火光映照在卿歌的脸上,红彤彤的颜色却让卿歌的脸看上去更加的惨白。这样漂亮干净如谪仙一般的人物,为什么要被人那样羞辱!我忽然发现我从未了解过卿歌。妖神八众里,卿歌性子高冷,跟谁的关系都一般,就连团宠白目与卿歌也不熟悉。我只知道她双目失明,能力是开启穿梭门。关于她的其他事情,我就一概不知了。鬼市跟人类的集市几乎没有差别,路两旁摆着各种小摊,只不过这里摆摊的摊主是各种妖魔鬼怪,卖的东西也都是一些见都没有见过的稀奇古怪的玩意。“我要去找人,”卿歌突然停下脚步,侧身对着我和煜宸说道,“三爷,小仙姑,你们打听事情,去前面听风楼找一个瞎眼的说书先生,只要告诉他是我介绍你们去的,你们要问的时候,他就会如实告诉你们。我就不陪你们一起去了。”说完,卿歌转身就走。我赶忙问她,“卿歌,你要去哪?”“去处理一些私事。”卿歌头也没回,说完,身影就挤进了拥挤的人潮之中。直到看不到卿歌的背影,我才收回目光,“煜宸,你知道小老头说的那番话是什么意思吗?卿歌现在跟谁在一起?”煜宸摇头。胡锦月凑过来,眼睛亮亮的对着我道,“小弟马,是不是好奇了?等着,我去帮你打听打听。”看他这幅八卦的样子,他比我可好奇多了。“胡锦月,半个小时后,听风楼见。”我道,“注意时间,一定要赶回来找我们。”胡锦月点头,一团红光闪过,胡锦月化作一只小狐狸,追着卿歌离开的方向就去了。我和煜宸牵着手,边逛鬼市边往听风楼的方向走。鬼市里摆着许多新奇的玩意儿,只是我现在心里想的全是卿歌,根本没心情逛集市看东西。看出我的心不在焉,煜宸问我,“在担心卿歌?”我点头,担忧的道,“她是不是被什么人给强迫了?那个小老头怎么可以那样说她!”同样是女人,我知道那样的话有多让人觉得屈辱!“没有人能强迫她,”煜宸道,“她是堂口的仙家,若她受了欺负,我们整个堂口都不会坐视不管。以堂口的实力,所有人出马,你觉得这个鬼市挡得住我们?卿歌明知她有强大的靠山,但她依旧选择不说。这说明即便她受了欺负,她也是自愿的,她在保护这里的某个人。知道卿歌的眼睛是如何瞎的么?”话题跳到卿歌的眼睛,我微怔了下,摇头,“是因为受伤吗?”“是她自己挖的。”煜宸这话让我着实吃了一惊。煜宸说,妖神八众鼎盛时期,那个时候卿歌的眼睛还是好的,她长得漂亮,是整个妖魔界的女神,追求者不断。这些追求者中有修为了得的魔修,有千年大妖,甚至还有沉迷于她美貌的正统仙家,优秀的人才很多,但她最后喜欢上的竟然是一只刚刚化形的小狐妖。说到小狐妖,煜宸顿了下才继续,“那个小狐妖长得堪称绝色。”我顿时就来了兴趣。能被煜宸称绝色,那只小狐妖得多好看?“煜宸,你有他的画像吗?他长得非常帅吗?比白清绝还要漂亮?”我只顾着八卦,完全没有注意到煜宸渐渐凉下来的眸色。他突然俯身逼近我,我吓得下意识向后退一步。煜宸与我平视,注视我的眼睛,“林夕,他能称得上绝色,但他并非我眼中最美。我眼里最美的是你,那你眼中呢?白清绝很漂亮么?”我惊了下,这时才反应过来,我家醋坛子要翻了。我看着煜宸笑,刚要哄他,眼前就猛地一黑。赶忙抬手去抹才发现,是煜宸给我戴上了一只木制的面具。面具是煜宸随手从旁边摊位上拿的,等我把面具戴好,视线恢复,我就看到站在我身前的煜宸也戴上了面具,是一只狐狸脸的面具。粉白色的狐狸脸,狭长的狐狸眼眯着,狐狸嘴巴勾起,笑容透出几分的诡异。说实话,实在是不咋好看。不过这里本来就是鬼怪的集市,也不能用人类的审美来评定美丑。我看着煜宸,笑着道,“煜宸,我眼里你最最帅气,最最漂亮,我也最最喜欢你。我的喜欢没有任何可比性,因为我只喜欢你一个,你就是唯一。”“我这幅样子,你也喜欢?”煜宸的声音带着笑。我果断的点头,“煜宸大老公,我爱的是你的灵魂……啊!”话没说完,突然一阵天旋地转,我就被煜宸托着屁股抱了起来。我双腿挂在他的腰上,他昂着看我,黑眸明亮,“林夕,想现在就带你回家。”.㈤八一㈥0我笑着勾住煜宸的脖子,低头下去,唇放到煜宸耳边,轻轻咬住他的耳朵低声道,“老公,先办正事。”我感觉到煜宸身体僵了下,他轻拍下我的屁股,“好,听你的,老公先带你办正事去!”他把正事这两个字咬的很重,让我一时有些搞不清楚他说的正事到底是不是正经事?煜宸抱着我往前走,我想下来,煜宸却抱我更紧。“让我下来,”我小声道,“这么多人,多不好意思。”“这是鬼市,没人认识我们。”煜宸道,“你是人类,越往里走妖魔越多,离我近点,我身上的味道盖过你的,我们更安全。”煜宸找的理由,总是让人找不到可以反驳的地方。过了一会儿,我还是没忍住,问煜宸,“那只小狐狸长得真那么漂亮吗?”煜宸点头,“真的,而且他是狐族,最善蛊惑人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