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78章 上官轩惊了(第1页)
上官清之跟上官子越不一样,他不敢不回答父亲的话。再加上上官轩正拉着他,他根本没法走,只能老实道:“爹爹,儿子得去上学。”“上学?”上官轩眉头一皱:“上什么学?外头正下大雨,你身子素来单薄,仔细着了凉!”“儿子多谢爹爹关心!”上官清之垂下头,冲着上官轩道:“不过还请爹爹不要担心,儿子穿了雨靴,衣裳也足够厚实。更何况,这出了王府就有马车代步,断不会让自已着凉。”说罢,见上官轩又要开口,忙道:“儿子昨日跟思华兄探讨《天下志》,有几处地方实在不明,已与思华兄约好,今日一通入宫,请教上书房的老师。机会难得,儿子不想错过,这便先去了,以免耽搁了时辰。”他一边说着,一边拉开上官轩的手,看似沉着冷静,实则心乱如麻地跑了出去。——爹爹怎么阴魂不散的?——为了躲他,我都起那么早了,竟还能撞得上。——好在是跑掉了,否则今天又得看爹爹跟娘亲吵架。——搞不好,还得搭上一个我。上官轩是第一次来逍遥王府,也从未跟蜀国皇室的人相处过,自然想不明白,这个时辰,这种天气,还要上什么学?直到身后传来温眉的声音:“轩哥,你在这作甚?”上官轩回过头去,瞧见温眉衣裳单薄地站在房间门口,立马将自已身上的衣裳披到对方身上:“你怎么起来了?天还没亮。”“听到外头有动静,起来看看。”温眉应了一句,朝峰首阁的门口望去。瞧见院门没有关好,便道:“是不是子越出去了?”“嗯。”上官轩点点头:“子越和清之都出去了,说是要去上学?”“清之也去了?”温眉听言,有几分意外。毕竟她来了逍遥王府这么久,也没见过上官清之去上学啊。倒是上官子越,时不时会陪暖宝进宫一趟。不过……看了看对面的人,温眉也能理解。毕竟上官轩‘来势汹汹’,一看就不好惹。上官清之躲得远一些,也是好的。——嗯,不错。——我的好大儿就是聪明。上官轩不知晓其中门道,扶着温眉进屋时,还帮着上官清之解释:“说是跟思华约好了,要去请教宫里的老师。”说罢,又问:“思华是不是逍遥王的二儿子?还是三儿子?”“是老二。”温眉回到屋里,转身把门关上。“那孩子也是个好的,性子豁达,肆意潇洒,琴棋书画还样样精通。你家清之跟在他身边,倒是学了不少东西。”说罢,又安慰道:“轩哥,你别担心~不就是进宫上个课吗?我都习惯了。”“他们常去吗?”“自然。”温眉点点头:“子越之前还当了一阵暖宝的伴读呢,陪着暖宝一起上下学,结识了不少蜀国的皇室子……”话说到此,温眉突然闭上了嘴。她用余光悄悄打量着上官轩,见上官轩脸色还行,才继续道:“总之,上书房的那群孩子对子越他们不错,很是合得来。子越他们也学到了很多知识,交到了很多朋友,比起以前要开心不少。”言毕,又赶紧道:“不过你放心,除了逍遥王府的人外,其余人都不知道子越和清之的身份。就连宫里头的太后娘娘,也只当子越和清之是某世家公子~对于子越的身份,逍遥王府从不外扬。”关于上官子越的身份,其实蜀国帝后和太子魏瑾熔都是知道的。但上官轩对蜀国皇室的误会太深了,温眉不好一下说得太多,以免造成更大的误会。上官轩因为反复回想起以前的事情,情绪有些低落,显然也不想再次发生争执。因此,他就当没听见温眉的那番话,而是问了句:“上书房每天都是这个时辰上课吗?”“对。”温眉有些诧异上官轩的问题,但还是点头应道:“每天寅时就得晨读,午饭在宫里吃,申时才能下课。”“寅时?”上官轩皱眉:“会不会太早?”“谁说不是呢?”温眉叹了口气:“这想要赶上寅时的晨读啊,丑时就要起床,天都还没亮呢。”“下雨天也得去?”上官轩微微吃惊,又问:“就像今日,雨下得这般大,怕是出门都难。”“日日如此,风雨无阻~莫说是下雨,就是下刀子,这学也得上啊。”温眉看着上官轩,耐心道:“总之啊,这半年来我是摸透了!人家蜀国皇室教导孩子,比咱们灵剑山还严呢~旁的不说,就是这上学,都是你我无法想象的!一个月只休沐一天,其余时间都得去上课!这上午习文下午习武,回到家还得写功课,练习别的技艺,你说累不累人?反正若换了我,我怕是没有那么大的毅力。”上官轩听了温眉的话,心情有点复杂。想起上官子越和上官清之离开时,外头下的倾盆大雨,他似乎突然就明白了,为何魏慕华能连中六元!上官子越跟上官清之只是在逍遥王府时,才会去上书房读书啊。可逍遥王府的这些孩子,却是日日如此!想到这,上官轩的脑海中又浮现出一个小丫头甜甜的笑脸。于是,问了句:“那暖宝呢?她也是如此?”“暖宝?”温眉好些好笑:“她不一样~身为蜀国五百年才得来的闺女,她比那些小子们更辛苦。”“怎么说?”“学的东西多啊!”温眉见上官轩感兴趣,便拼了命地安利暖宝:“琴棋书画,诗词歌赋,礼仪女红,哪样她不得学?除此以外,还有四国的律法啊,算术啊,兵法啊,人家也没落下。哦,对了,就这,小丫头还能抽出空来,学武功,学医术和毒术,就连易容术都会一些!”“她还会这些?”上官轩惊了。看向温眉的眼神,颇有几分怀疑。“那当然了~”温眉言语中记是骄傲:“这天底下,又不是只有你儿子天赋异禀,人家暖宝也很能耐!”(1月1号休息一天,不更文,2号见。)